共享单车调查报告1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共享单车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1现在,街上到处都是共享单车,我们不论上学还是出去玩,骑上它们都很方便。不过,我却发现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很严重,还有很多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
有一次,我从电视上看到深圳海滨公园真像一个停放废弃共享单车的停车场。小黄车,小红车,公园到处都是共享单车,而且还有些车辆缺胳膊少腿的。
为什么共享单车会被破坏呢?为此,我具体调查了我身边的小区和街道。有些人看到小黄车挡了他们的路,就一脚踢开。小区里还有一些学生自己没钱骑小黄车,就用砖头砸开车锁。更严重的是有的人自己家的自行车车轮坏了,就拆下共享单车的车轮来换上。
从我的调查结果来看,破坏共享单车的人主要有学生、汽车车主和一些自私贪婪的人。学生是因为没有公德心而破坏共享单车,车主是因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挡了他们的车辆才破坏的,而那些自私贪婪的人则是为了一己私利。
我希望大家都重视保护共享单车这件事。大人们不但不能破坏共享单车,而且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另外,希望大家使用完共享单车后,能把它们停放整齐,不要挡住别人的路,这样就没有车主会砸共享单车了。希望每个人都能爱护共享单车,让共享单车更好地为我们服务吧!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2共享单车,更需共享文明
共享单车在中国各个城市火了。不到1个月时间,大街小巷已经随处可见它们的身影。这些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骑走的单车,解决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了不少市民的喜爱。目前,多家共享单车运营机构已在中国各个城市投放了超过数十万多辆共享单车,然而在数量飙升的同时,各种问题也日益突出。不少市民呼吁,共享单车虽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来更要文明。
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共享单车已经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注意。共享单车的亮点在于“共享”二字,它既意味着资源的共享,也意味着文明的共担。共享单车就是整合,整合也是节约,既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通过科学统筹配置各种资源,既可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用,也可协调各方互通有无,避免重复劳动和无谓的浪费。如果多一些整合意识,注意统筹兼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我们可以减少许多浪费。的确,共享单车为人们出行提供了诸多方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最明显的就是随便乱停,以及共享单车变成了“私享”单车。
当然,任何新兴事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其实很多时候,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谁也不比谁厉害很多,大家都是在一个层次上探索,存在问题不可怕,关键是要坚持正确的方法论找到解决办法。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共享单车运营方都要主动作为,及早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如福州多家共享单车运营方采用信用奖惩的方式来管理乱停车的问题,乱停将扣信用分,当用户信用分较低时,就需要支付更多的租车费用,当两次因违规被扣分,将会被封号1周。所以说,只要思想不滑坡,发挥主观能动性,办法总比困难多,这些问题并非无解。同时,享有共享单车便利的市民,也要注意自身文明素质。即:共享单车虽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来更要文明。只要大家都秉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共享单车,就是一种共享文明。
在这方面,深圳的做法值得效仿。针对共享单车乱停的问题,深圳明确界定了政府、企业及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自行车停放区域、用车秩序、停放要求、道路规划等方面作了说明,由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按职责执法。深圳还建立了“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对于存在交通违法的单车用户,统一纳入平台黑名单中,共享单车企业依据黑名单的信息,调整用户信用分、提高车费,而交警部门也能通过企业的大数据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罚,实现政企信息互通。
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共享单车的发展,也要经过一个曲折的过程。正确看待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我们就能够对这一新事物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在它不遵守相关非机动车交通法规时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规范管理,在它遇到挫折时不是绕道走而是满腔热忱地支持它。它“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是改变城市公共生活的“互联网+”新事物,它的成长需要良好的水分、空气、温度、光照、土壤、春风等,而这些养分的提供,需要运营方、市民和有关部门各方共治、合力共推,用新思路解决新问题。
相信共享单车的出现,不仅能给市民带来便利,也能为共建共享社会带来新思路,新突破。
信共享,拒固守
共享单车依托于人与人之间的信用,针对部分人对这种关系的破坏,我们不应退缩于一块称为“国民素质不高,我们玩不起”的龟壳里。切忌因噎废食,相反,我们更应该相信共享单车的可行,拒绝自我否定,拒绝认为国民素质太低的陈旧观点。
共享单车就像是一个刚诞生的生命,充满了人们美好的期待和祝愿,若仅仅因为人们对它的伤害便干脆抹杀新事物,岂不是更大的伤害?新生命的分娩不是一丝苦痛都不会产生的,阵痛让母亲痛苦,但不能扼杀新事物出生带来的欣喜、改变,乃至革新,真正让新生命成长的是遭遇伤害、痊愈,消灭伤害,而非母亲的自我否定和对新生事物的扼杀。
我们相信共享单车的可行,因为它客观上方便着人们的生活,促进着人们的进步,要看到的不该是有一帮人破坏规则,不守秩序;而应着眼于在这么几十上百万人中只有一小撮人破坏着整体形象。我们相信共享单车,也是因为国民素质是在稳步提升的,尤其是在新的一代人中,素质教育更是被提及又提及。知礼明让已成为了新一代中国人奉行的标准。我们有理由相信,同时也有资格去接受这样一种经济形式。
故步自封,不知实际变化的断言是武断、狭隘、缺乏价值的,正如同水源一般,诚然,方今中国确实有一些水面有污浊,便若是自我否定,自我放弃,自我封闭,放弃从新事物变化中汲取活的水源,结果是会且只可能是越来越坏的。现如今一部分人素质不够,不能以偏概全地认为所有人都不够格。一棒子抡死了所有人,那谁又知道断言人所期待的“现在”之后的哪一分哪一秒该是我们玩得起共享单车及其类似共享经济的时候呢?
人总是带着原始破坏性的,所有以才有了伏契克临终一句:“人们,我爱你们,可你要警惕”,让人们小心,但是我却认为应该“人们,你要警惕,可我爱你们”。局限于阴暗的树木必将枯廋将朽,只有把阴影甩在背后,面对阳光的人才能活得出真滋味。
我们需要政府及有关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和监督,也需要个人坚守底线。相信共享是相信自我,拒绝固守是拒绝自我否定。
点评:本文立论新颖,透过现象直抵本质,紧抓“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理性表达对新生事物——共享单车的看法,重共享,看优点,谋策略。全文闪现理 ……此处隐藏10651个字……%的消费者单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30分钟以内,1小时的计费单位与消费者实际需求不符。
(4)共享单车无牌上路,不符合交通法规。目前,江苏主要的品牌共享单车均没有牌照但是均已提交申请。此次线下调研发现,不同的品牌单车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后期维护方面也缺乏监管,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希望政府尽快出台公共自行车管理意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和管控。
四、专家建议
以上为此次共享单车消费调查的结果,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如下:
“预充值余额”该不该退
调查中,52.22%的消费者认为预充值车费应该秒退。
那“预充值余额”到底该不该退呢?专家给出了专业建议:
共享平台应该支持退款、充值和提现,出行类软件的充值服务形态,符合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定义,已经具备了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属性。在这个充值服务中,其预充值费用的财产所有权应属于消费者,商家无权对不属于其的预充值费用进行扣除或限定。“预充值金额”是否应该退还要看单车企业有没有对用户进行充分告知——不再使用预充值不退回。假如单车企业做到这一点,这样就类似于让客户和企业之间进行沟通,达成协议,则预充值可以不退;如果企业没有明确提出这一条款,只是将它设置在用户协议中,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充值,那么就违背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平等以及相互自愿原则,则预充值应该退回。
各品牌共享单车押金设置是否合理
它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能够接受的共享单车的押金金额,对于各单车运营商押金金额的设置是否合理,专家认为,目前各品牌单车的押金在数额方面设置是合理的,押金设置高的单车造价成本保养费也较高,同时单车的性能舒适度等方面也有较大差异。另外,用户押金与运营商的车辆购置款的间隔形成庞大现金流,成为运营商公司的关键运营基础,车辆前期投入需要成本,后期收取每位用户的押金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资金压力。此外,在目前国内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押金设置还不够现实,还需通过押金设置保证单车的基本状态和运营商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可以建议一种设想,通过技术手段简化这个步骤,比如通过支付宝的芝麻信用代替押金缴纳,即芝麻信用达到一定积分者可不用缴纳押金而使用单车。
1.警惕押金兑付危机。单车企业的押金模式是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而非传统的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这已经突破了传统押金的担保属性,而具有了不当募集或占有资金的嫌疑。
2.单车押金监管。目前国内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仍是盲区。按用户数来计算,共享单车押金汇成数以亿计的资金池,应该引起监管层关注。共享单车拥有大量用户、涉及多个城市,一旦发生平台将面临大量资金挪作他用、投资失败或无法及时抽回资金等情况,会导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
共享单车运营商是否一定要为驾驶人购买保险
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认为应该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对此,专家表示不一定,因被保险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导致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义务的,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负责赔偿。运营商是否购买保险只要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都是其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来作出的,并不存在必须一说。
尽管如此,专家建议运营商为使用者购买保险,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并不单独处理。处理流程跟正常车辆的程序一样,主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费用。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如果出现租车人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保险公司免赔商业险的情形,而租车人一时间拿不出钱,那么从保障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损害赔偿首先要由共享平台赔付,共享平台再向租车人追偿。
因扫描共享单车车身假冒二维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它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认为扫描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后,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专家认为:
1、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商家理所应当地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消费者基于对二维码可靠性的合理认识而遭受损失,本身并不没有过错。相反,商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当确认其对损害结果存有过错。商家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侵权行为,行为与消费者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应当认定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服务提供者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贴二维码的人追偿。
2、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能够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同时应承担因自身对二维码的管理不善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失的责任。运营商应当注明并向消费者告知自身标注二维码的方式,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对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的建议
1、在中国目前的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共享单车押金不现实,但退款押金时间长度设置过长不合理。而从控制风险角度讲,对共享单车押金进行监管合情合理,押金数额巨大,如果出现卷款潜逃事情会非常麻烦。但共享单车毕竟是新鲜事物,对其看法不能基于一种打压心理,要完善相应监管制度。
2、在缺乏统一监管的情况下,仅靠平台自律恐怕难以消除用户对押金问题的担忧,资金的安全性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对于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这需要政府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管部门,来加强对此问题的监管。
3、目前共享单车押金监管还属于空白,甚至没有第三方监管,平台公司用于投资或理财等风险收益,或是公司临时资金周转。但出现资金断链、卷钱跑路等情况,必然导致押金退还兑付危机,从而侵犯到消费者利益。监管部门须对“押金”的规模、退还规则、用途等予以规范。从企业诚信履约的角度来看,共享单车不应人为拖延退还押金时间。
4、共享单车押金正逐渐转变成一种商业盈利模式,当这种商业模式成为一个行业的普遍现象时,本质上就是一种类金融行为,容易酝酿系统性金融和广泛的公共利益风险,必须采取一些类金融监管措施。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必须提供真实、明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义务,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的充分实现。所以,共享单车应通过相应的平台公示其押金去向,使押金流动透明化、阳光化。
6、共享单车也可以将一部分的押金资金交由合作的维修公司、售后公司作抵押,从而以促进双方的互利共赢。
7、共享单车押金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该行业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我们要在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加强对该行业制度的完善与规范。借助国家强有力的手将共有单车归入市场监管范畴,使该行业在市场监管下平衡发展。
综上,在这次消费调查中,消协发现共享单车仍存在诸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希望各品牌运营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整改,给消费者一个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消费者也要爱护共享单车,文明出行;注意识别车身二维码真伪,安全出行;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无忧出行。